山东/临沂-2020-08-19 00:00:00
费县盐业公司所属一宗车辆及废旧办公家具资产包
转让底价:¥ *.**万元
项目编号:***********
转让方:费县盐业公司
保证金: *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至**********
企业性质: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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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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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费县盐业公司所属一宗车辆及废旧办公家具资产包 |
*.**万元 |
*.**万元 |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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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费县盐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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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费县城东工业大道南段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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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全民所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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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费县盐业公司所属一宗车辆及废旧办公家具 资产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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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费县城东工业大道南段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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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评估值 (万元) |
挂牌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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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及废旧办公家具资产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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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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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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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该宗车辆及废旧办公家具资产包包含:五菱之光、福田时代轻卡、捷达等*辆机动车及办公桌椅、沙发、打印机、电脑、空调等其他资产,详见附件《山东诚志房地产土地评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明细表》,标的物堆放于费县城东工业大道南段西侧费县盐业公司。 *、部分标的车辆的年审、交强险均已到期,车辆信息详见附件《费县盐业公司所属一宗车辆及废旧办公家具资产包标的车辆明细汇总表》。 *、标的车辆所属车牌号不参与此次处置。 *、车辆过户涉及到的车辆违章记录及罚款由转让方承担。 *、转让标的均处于闲置状态,转让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事项详见山东诚志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鲁诚临资评报字(****)第***号《费县盐业公司拟了解处置价值涉及的车辆及其他资产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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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新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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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同意费县盐业公司将该批资产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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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诚志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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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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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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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 |
费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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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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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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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标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自行完成全部标的资产的装卸及运输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同时同意将交易价款由交易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向落户地车管所咨询、核实并自行承担因年检、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过户的后果。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双方自行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以及其他必要手续,自行承担包括权属变更登记不能等一切交易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装卸、运输等所使用作业器具与行为须遵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受让方经确认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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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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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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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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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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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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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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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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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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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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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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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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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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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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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明细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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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明细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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