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所属兰山区通达路21号2号楼2-601、-113、-115、-124房产资产包
2021-04-09
山东/临沂 招标采购
临沂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所属兰山区通达路21号2号楼2-601、-113、-115、-124房产资产包
山东/临沂-2021-04-09 00:00:00
临沂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所属兰山区通达路**号*号楼* * ***、****、****、****房产资产包
发布时间: **********
【摘要】:临沂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所属兰山区通达路**号*号楼*****、****、****、****房产资产包

转让底价:¥***.**万元

项目编号:***********

转让方:临沂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保证金:**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至**********

企业性质:国资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

***

临沂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所属兰山区通达路**号*号楼*****、****、****、****房产资产包

***.**

万元

***.**

万元

**********

至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临沂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住 址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金花路与仲子路交汇处往西***米路南

机构类型

全民所有制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临沂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所属兰山区通达路**号*号楼*****、****、****、****房产资产包

所在地

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圣荣公寓*号楼

标

的

明

细

编号

名 称

权属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评估值

(万元)

*

*****

临房权证兰山区字第*********号

***.**

**.**

*

****

*.**

*.**

*

****

临房权证兰山区字第*********号

**.**

*.**

*

****

临房权证兰山区字第*********号

**.**

*.**

合计

*

*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转让标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号楼,建成于****年,为混合结构单元式住宅楼,共*层,房权证登记设计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服务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标的房屋*****简单装修,水、电、暖、通讯、燃气齐全。标的房屋过户前产生的物业费、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标的房屋目前处于使用状态,房屋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房屋过户时实际测量为准,转让方对房产外观、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事项详见山东同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同泰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临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内容

同意临沂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照有关规定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同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年*月**日

评估结果

(万元)

***.**

备案单位

临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万元)

***.**

价款支付

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办理标的房屋的过户手续,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核实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涉及的相关事宜,并承担标的房屋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物以现状进行转让,其外观、结构等以移交受让方时的现状为准,若交易标的出现《房屋所有权证》标示的内容和面积数据与成交后标的房屋登记机关新核定的内容和面积数据有差异的情形时,以新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标示的内容和面积数据为准,转让方对土地、房产外观、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双方自行办理标的房屋过户手续以及其他必要手续,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交易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标的所在地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万元)

**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个周期

交易方式

网络拍卖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标的资料

现场踏勘确认书

查看附件信息

资产评估明细表

查看附件信息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