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1-10-20 00:00:00
项目编号:***********
转让方: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金: 子标的*交易保证金为*****元;
子标的*交易保证金为****元;
子标的*交易保证金为****元;
子标的*交易保证金为*****元;
挂牌起止日期:**********至**********
企业性质:国资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 |
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一批废钢铁、铝合金、废旧电机、不锈钢资产包 |
* |
* |
********** 至 **********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
|
住 址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武汉路与大青山路交汇东和商务大厦**楼 |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一批废钢铁、铝合金、废旧电机、不锈钢资产包 |
||||||||
|
所在地 |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号 |
|||||||||
|
标 的 明 细 |
子标的项目编号 |
名 称 |
预估重量(吨) |
评估值 (元/吨) |
挂牌价 (元/吨) |
|||||
|
****** ******* |
废钢铁 |
约**吨 |
**** |
**** |
||||||
|
****** ******* |
铝合金 |
约*.*吨 |
***** |
***** |
||||||
|
****** ******* |
废旧 电机 |
约*.*吨 |
**** |
**** |
||||||
|
****** ******* |
不锈钢 |
约*吨 |
**** |
**** |
||||||
|
合计 |
* |
* |
* |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本项目包含*个子标的,每个子标的可单独受让。 *、标的资产挂牌底价为单价,废钢铁预估重量约**吨,铝合金预估重量约*.*吨,废旧电机预估重量约*.*吨,不锈钢预估重量约*吨,具体重量以交割时过磅为准,成交额按照最终成交单价*实际过磅吨数计算。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已拆除闲置,资产存放于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号恒源热力老厂仓库及老厂干煤棚处。 *、转让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使用性能、质量等提供任何保证。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事项详见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 |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内容 |
以不低于评估结果为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 |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
评估结果 |
废钢铁评估价格****元/吨; 铝合金评估价格*****元/吨; 废旧电机评估价格****元/吨; 不锈钢评估价格****元/吨。 |
|||||||||
|
备案单位 |
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废钢铁挂牌价格****元/吨; 铝合金挂牌价格*****元/吨; 废旧电机挂牌价格****元/吨; 不锈钢挂牌价格****元/吨。 |
||||||||
|
价款支付 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预付交易价款(最终成交单价*预估重量)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交付,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合同要求补足,并交纳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与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所在地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经转让方提供的过磅服务企业对标的进行过磅称重,资产交割完成后*日内自行完成标的资产的装卸、运输,并自行承担转让标的过磅称重、装卸、运输等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交割以及其他必要手续,自行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场地清理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认可,且不存在违约责任的,交易中心依据双方确认文件进行退还。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所有作业器具,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搬运标的资产出厂必须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万元) |
子标的*交易保证金为*****元; 子标的*交易保证金为****元; 子标的*交易保证金为****元; 子标的*交易保证金为*****元;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拍卖 |
|||||||||
|
联系人:杨女士 |
||||||||||
|
联系电话:************ |
||||||||||
|
标的资料 |
||||||||||
|
现场踏勘确认书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