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2-04-13 00:00:00
转让底价:¥****.****万元
项目编号:*************
转让方:潍坊千源盐化有限公司
保证金:**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至**********
企业性质: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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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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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潍坊千源盐化有限公司所属房屋建(构)筑物、土地使用权资产包 |
****.**万元 |
****.**** 万元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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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潍坊千源盐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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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潍坊滨海项目区新海大街以北、海松路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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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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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潍坊千源盐化有限公司所属房屋建(构)筑物、土地使用权资产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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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潍坊市寒亭区央子街道滨海开发区新海大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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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权属 证号 |
评估值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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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建(构)筑物 |
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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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 用权 |
潍国用(****) 第****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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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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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转让标的主要包含: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办公楼、车间厂房等,地上建(构)筑物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标的明细详见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 (*)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为潍国用(****)第****号,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年**月*日。 *.目前部分标的处于租赁状态,具体租赁情况如下表:
*.转让方负责配合、协调受让方与承租方变更租赁合同,转让方不承担后续受让方与承租方因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所带来的法律责任。 *.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质量保证,所列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产权过户时实际测量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资产查封抵押等权属状态,并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事项详见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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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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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同意以评估价值为基础,降价**%后重新挂牌,新的挂牌价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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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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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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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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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 |
临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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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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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 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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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标的所在地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其外观、结构、面积等以移交受让方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对土地、房产外观、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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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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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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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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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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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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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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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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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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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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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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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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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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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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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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