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2-12-01 00:00:00
转让底价:¥ ****.**万元
项目编号:**************
转让方: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金: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至**********
企业性质:国资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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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费县国家林产工业科技示范园内部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资产包 |
****.**万元 |
****.**万元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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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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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号临商大厦**楼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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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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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费县国家林产工业科技示范园内部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资产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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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费县探沂镇石行村国家林产工业科技示范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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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明 细 |
子标的项目 编号 |
名 称 |
权属 证号 |
评估值 (万元) |
挂牌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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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厂房,*#、*#、*#协作楼及*#水泵房 |
鲁(****)费县不动产权 第*******号、 鲁(****)费县不动产权 第*******号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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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平方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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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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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及*#协作楼为框架结构,**#、**#车间为钢结构,*#水泵房为砖混结构;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 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标的具体明细及宗地四至详见附件*《评估明细表及分布图》。
*.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质量保证,所列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产权过户时实际测量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资产查封抵押等权属状态,并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一经签署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现场踏勘,对所有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等各种情况已经充分了解,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济南健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济健达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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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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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同意将剩余资产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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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济南健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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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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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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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 |
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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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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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 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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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不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本次及再次挂牌交易的相关费用)。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转移登记过程中所涉及所有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其外观、结构、面积等以移交受让方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对土地、房产外观、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本项目须同时受让费县国家林产工业科技示范园探沂片区内*#厂房及土地使用权(项目编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面积、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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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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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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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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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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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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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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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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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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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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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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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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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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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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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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