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3-03-16 00:00:00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阳光水岸**号楼*******、*******室 | 转让底价 | **万元/年 |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 挂牌公告日期 |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本项目包含*个子标的,每个标的可单独承租。 *.本项目挂牌底价为房屋首年租赁价格,房屋租赁期不低于*年,租赁期由交易双方自行商定。 *.房屋产权证书权属证号为鲁(****)临沂市不动产权第*******号至第*******号,标的房屋尚未装修,为毛坯状态,水电齐全,资产明细详见附件*《评估明细表》。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恒达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恒达信评租字[****]第***号《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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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向出租方交纳*万元作为房屋租赁押金。房屋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产房屋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所有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押金。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房屋租赁押金并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转租给第三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消防、安全生产等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在承租房屋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租赁期间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行政责任及所有的经济纠纷、伤害事件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承租方经营方式、范围违法或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有造假等违法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房屋并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可追偿损失。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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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处置方案 | 资产包内子标的按单标的处理,单独征集受让方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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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 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临沂市正阳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平安路***号(原城管执法大队)沿街楼第二三层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志坚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临沂市正阳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党支委(扩大)会会议纪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