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4-04-18 00:00:00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沂水县国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沂水县泉庄镇原泉盛加油站整体资产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所在地 | 临沂市沂水县泉庄镇尹家峪村、崔泉路以东 | |||
标的具体信息
| 资产属性 | 企业国有资产 | 资产名称 | 沂水县国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沂水县泉庄镇原泉盛加油站整体资产 | |
| 计量单位 | 资产数量 | |||
| 资产来源 | 购买 | 目前现状 | 房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约****平方米 | |
| 详细信息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 挂牌公告日期 |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标的资产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标的资产坐落于沂水县泉庄镇尹家峪村、崔泉路以东,包括土地使用权、办公楼、钢结构棚及相应配套资产,转让标的明细详见附件*《评估明细表》。其中房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约****平方米,不动产权属证号为鲁(****)沂水县不动产权第*******号。建成时间为****年,权利人为沂水县国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土地使用类型国有建设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所列土地、建筑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以产权过户时实际测量为准。转让方对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资产查封抵押等权属状态,并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事项详见临沂万兴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临万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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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规定及产业规划、产业布局和土地使用等,自行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要求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过户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其外观、面积等以移交受让方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对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面积、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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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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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 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沂水县国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龙家圈街道淮河路*号***室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海青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沂水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对沂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出让沂水国运泉盛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整体资产的请示的批复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