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所属临沂市临港区厂区内超市出租
2024-11-11
山东/临沂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所属临沂市临港区厂区内超市出租
山东/临沂-2024-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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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所属临沂市临港区厂区内超市出租 转让底价 *.**万元/年
挂牌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标的所在地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厂区内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临沂元真土地房地产估价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具体信息

房屋坐落 设计用途
建筑面积 ㎡ 拟出租期限 *年
免租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个自然日 租金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租金每年支付一次。
详细信息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日期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是
延牌规则 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本项目标的挂牌底价为年租赁价格,房屋租赁期为*年,租期内年租赁价格不变。

*.标的北侧***.**㎡超市坐落于临沂市临港区团林镇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厂区内,不动产权证号为鲁(****)临沂市不动产权第*******号,本次出租面积约为***.**㎡,标的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标的资产目前均处于闲置状态,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本次租赁项目成交后,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房屋、土地的腾空以及后续的房屋装修,标的房屋腾空和装修期共**个自然日,上述期间免收租金,自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免租期。免租期内使用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免租期结束后次日起为起租日,开始计算租赁期限。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临沂元真土地房地产估价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临元估字[****]第***号《评估报告》。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资产租赁合同》。

*.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年租金金额的**%作为房屋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租赁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所有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租赁押金。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首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付清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构成违约。承租方同意中心有权扣收全部保证金。承租方构成违约的,同时承担本次交易活动承租方及出租方的全部交易费用,剩余保证金无息支付给出租方。中心有权根据出租方申请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并承担相关费用。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经营,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筑。同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安全生产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建筑物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建筑物不得用于进行安全保障不到位以及高风险性行业的项目,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定。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承担若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政府资源整合等)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后果和风险,双方应当按照实际租住天数结算各项费用,互不承担各项损失。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开始时间 **********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 **:**
连续报价周期(秒) **
加价幅度 *.*万元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无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保证金金额*.*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事项: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承租方一旦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全额支付首期交易价款、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黄海四路与团石路交汇处东***米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军 注册资本 ******.*万元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批准单位名称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纪要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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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
附件*.资产租赁合同 附件*.资产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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