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9-30 00:00:00
天河区黄埔大道沿线风貌品质提升工程(石溪村)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河区黄埔大道沿线风貌品质提升工程(石溪村)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工程量清单有误,予以作废;同时安全生产措施费相应调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安全生产措施费以本次补充公告附件所载文件为准,投标人投标报价须以本次补充公告附件中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为唯一依据。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其他商务需求:
*.项目磋商总报价最高限价:*******.**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元为不可竞争费用。 *.★安全生产措施费*****.**元为不可竞争费用,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为无效报价。现修改为:
*.项目磋商总报价最高限价:*******.**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元、暂列金额******.**元为不可竞争费用。 *.★安全生产措施费*****.**元、暂列金额******.**元为不可竞争费用,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为无效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号海景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联系方式:黄埔大道沿线风貌品质提升项目(石溪村)*工程量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