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备电子卷宗处理设备项目竞价公告
2026-10-01
新疆/哈密 招标采购
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备电子卷宗处理设备项目竞价公告
新疆/哈密-2026-10-01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备电子卷宗处理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中官***********

报价起止时间:********** **:** *********** **:**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扫描仪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扫描仪; 电子卷宗处理设备:*.国产品牌,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如统信***、银河麒麟等)及*******操作系统。 *.扫描幅面:**。 *.扫描功能:支持彩色扫描、双面扫描,支持自动进稿器; *.扫描速度≥***** / ******; *.分辨率:支持******; *.内存容量≥*****。;售后承诺:*.提供原厂质保,质保期*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所有零配件及维修费用全免,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无条件更换同型号产品。 *.提供*×**小时技术支持,一般故障*小时内完成维修,严重故障**小时内完成维修。如需更换配件,配件到达后**小时内完成更换。;采购人需求描述:请严格遵循采购需求附件要求,以确认是否符合本此采购要求的产品。技术参数需遵循主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人在竞价活动中提供的任何材料需真实有效,若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以及竞价产品的技术参数不如实说明,其投标无效。;

次要参数要求:
*台 *****.** *

买家留言:*

附件:配备电子卷宗处理设备采购需求及要求.***

响应附件要求:*.提供本采购参数要求的符合参数要求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需盖单位公章。
*.提供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盖单位公章。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需盖单位公章。
*.任何未按要求上传文件,采购方有权驳回中标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如未能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供货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货款。凡有贴牌、以次充好等弄虚作假的行为、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并且保留追诉的权利。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伊州区 西河区街道 按采购人要求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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