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2026-09-29 00:00:00
无锡学院学工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无锡学院学工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三、评标标准—评分因素—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原内容为:“业绩情况(*分):投标人提供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案例,每提供*个得*分,满分*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现更正为:“企业业绩情况(*分):投标人提供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案例,每提供*个得*分,满分*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三、评标标准—评分因素—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原内容为:“资格证书(*分):*、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达到二级及以上的得*分,三级或以下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达到***及以上得*分,***或以下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具有****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达到*级及以上得*分,*级或以下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现更正为:“项目经理业绩(*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案例:提供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案例,每提供*个得*分,满分*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合同中须注明项目经理姓名,如未注明,应补充提供合同委托人(甲方)出具的注明项目经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业绩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系统中(格式自拟)。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得分。”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三、评标标准—评分因素—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原内容为:“人员证书(*分):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实施团队人员具有以下证书:*、工信部或人社部(厅)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工信部或人社部(厅)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工信部或人社部(厅)颁发的系统分析师证书。具备其中*项证书得*分,最高得*分。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并加盖电子公章。同时需提供承诺书,承诺相应人员为本项目实施团队人员,全程参与本项目实施,不提供承诺书不得分。”现更正为:“项目经理及服务团队人员能力(*分):投标人项目经理及服务团队人员具有以下能力证书:*、工信部和人社部联合颁发的初级证书,专业是程序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的计算机技术及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个得*.*分;*、工信部和人社部联合颁发的中级证书,专业是软件设计师、信息系统管理师的计算机技术及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个得*分;*、工信部和人社部联合颁发的高级证书,专业是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计算机技术及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个得*分;注:以上计算机技术及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最多按*项计分,不得重复,最高得*分。项目经理及服务团队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四)原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现更正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学院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大道***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锡澄路*****号圆融发展中心****室
联系人:杨梅、张娜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梅、张娜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