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四中后勤物业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9-20
福建/莆田 中标结果
莆田四中后勤物业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莆田-2026-09-20 00:00:00
莆田四中后勤物业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莆田四中后勤物业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海纳物业(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江滨西大道***号滨江半岛*#、*#楼连接体*层**商业用房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服务类(海纳物业(福建)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 按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 按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 履约服务期限为一年 按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李萍杰
评审专家: 吴必书 、 林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按以下标准的**%计算收取:成交金额小于***万(含)元人民币的,按成交金额的*.*%收取;***万到***万(含)元人民币的,超过***万元部分按*.*%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公对公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②转账方式: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账号:*******************)。③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非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另有约定情形)无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莆田四中后勤物业采购:*.****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莆田第四中学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北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号*号楼****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 ***********

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