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安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9-30
福建/漳州 变更澄清
绥安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漳州-2026-09-30 00:00:00
绥安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绥安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现对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第三点综合评分的标准和办法*****;*.*.*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中商务项内容评分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

*.

设

备

配

套

更正前:

更正为:

根据供应商投入自有或租赁相关作业车辆(装载机、挖掘机),每提供*辆*.*分,满分*分。(车辆为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车辆登记证书、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及车辆外部整体图片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车辆为租赁的,则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须覆盖整个服务期)、车辆登记证书、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及车辆外部整体图片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根据供应商投入自有或租赁相关作业车辆(装载机、挖掘机),每提供*辆*.*分,满分*分。车辆为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购买发票证明(发票购买方为投标人)、设备合格证及车辆外部整体图片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车辆为租赁的,则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须覆盖整个服务期)、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投标人)、出租方购买此设备的发票、设备合格证及车辆外部整体图片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新宪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育仁北路**号*栋*单元**楼*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霞

电话: ************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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