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9-30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蚂蚁森林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海洋生态修复福建霞浦县红树林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三、商务要求序号* 合同支付方式:
*、进度款,合同签订生效,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付款申请,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进度款,当年年底提交自查报告等资料(林子生长情况,管护计划和管护情况)及监理报告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进度款,次年*月**月开展成活率验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进度款,*年项目建设期满,保存率验收合格后,付剩余尾款,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现更正为:
*、进度款,合同签订生效,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付款申请,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进度款,当年年底提交自查报告等资料(林子生长情况,管护计划和管护情况)及监理报告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进度款,次年*月**月开展成活率验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进度款,*年项目建设期满,保存率验收合格后,付剩余尾款,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二)原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我司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在***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计取;中标金额超过***万的:其中***万按*.*%计取;***万****万按*.*%计取”现更正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我司一次性付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霞浦县林业局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太康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号锦绣名苑*幢****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缪胧
电话:************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