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2026-10-01 00:00:00
[余干县]****国道烟汕线余⼲县⻩⾦埠段改建项⽬⽼路改造路段下穿济⼴⾼速涉路技术评价⽅案编制
一、项目概况
****国道烟汕线余⼲县⻩⾦埠段改建项⽬⽼路改造路段下穿济⼴⾼速涉路技术评价⽅案编制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道烟汕线余⼲县⻩⾦埠段改建项⽬⽼路改造路段下穿济⼴⾼速涉路技术评价⽅案编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涉路技术评价⽅案获得主管部门批复(确认)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信用中国”网站(网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网址:***.****.***.**)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提供信用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设计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注:①按《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号)规定,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赣财购〔****〕*号文件内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赣财购〔****〕*号文件内规定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赣财购[****]*号文件规定提供承诺函。
四、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逾期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号广信大厦东楼(*)*楼。
七、公告发布媒介:
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余干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上饶市余干县干越大道***号
项目联系人:王洋涛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建洪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南昌县杜鹃花路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
项目联系人:刘文洲、刘素筠、张丽红
联系方式:*************
九、其他说明:
*. 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注册并办理阳光采购**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指南***证书在线办理流程”(网址:*****://***.********.***/)。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制作投标文件时有疑问请联系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技术人员:************。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视为签到成功。注意事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委托人能够熟练的操作阳光采购交易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
*. 凡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如需参考资料可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参与投标人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人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 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