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湖北大学长江新区校区(原阳逻校区)智能传感创新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9-30
湖北/武汉 审批|立项|规划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大学长江新区校区(原阳逻校区)智能传感创新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湖北/武汉-2026-09-30 00:00:00
索 引 号: *********/********** 分类: 科技
发布机构: 社会处 发文日期: ****年**月**日
名称: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大学长江新区校区(原阳逻校区)智能传感创新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年**月**日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大学长江新区校区(原阳逻校区)智能传感创新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教育厅:

报来《关于报请审批湖北大学长江新区校区(原阳逻校区)智能传感创新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鄂教发函〔****〕**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家评审意见(华太咨字〔****〕评*****号),现就湖北大学长江新区校区(原阳逻校区)智能传感创新中心项目(项目代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武汉市长江新区平江东路***号湖北大学长江新区校区(原阳逻校区)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新建*栋地上九层(局部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的智能传感创新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相关学科专业实验室、科研工作室、研讨室、配套服务用房及设备用房等,同步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地下车库、室外道路及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预备费***.**万元。建设资金由学校自筹解决。在符合国家政策投向及申报要求情况下,可争取中央投资资金支持。学校要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切实做好债务风险防范,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请项目单位按照批复建设内容推进项目实施,建成后不得随意变更功能用途。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投标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招投标意见表

项目名称:湖北大学长江新区校区(原阳逻校区)智能传感创新中心项目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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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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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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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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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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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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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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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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