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09-30 00:00:00
西乡街道公园安保服务(*包)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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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街道公园安保服务(*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拟对西乡街道公园安保服务(*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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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西乡街道公园安保服务(*包)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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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与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订了《西乡街道公园安保服务合同(*包)》(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西乡街道党工委会议(深宝西委纪〔****〕**号)及宝安区财政局关于《西乡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签订西乡街道公园安保服务合同(*包)补充协议的函》的复函意见,并按照区城管局****年*月*日核定的南昌公园安保人员经费标准,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本次变更内容为:*.核减**名安保人员****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应费用*,***,***.**元;*.补回西湾红树林湿地公园第一年度核减费用*,***,***.**元;*.南昌公园新增**名安保人员(*个岗位),本年度南昌公园新增安保的计费时间从区财政局批准同意之日后到当前主合同到期之日止(****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新增费用***,***.**元,上述调整后增减合计,本次补充协议合同总金额为**,***,***.**元。下一年度按年度标准化核算项目合同金额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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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持续落实提质增效、优化岗位配置的工作原则,优化**名安保人员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服务费用;*、西湾红树林湿地公园于****年**月*日纳入本项目管养范围。第一年合同期内,因该点位实际进场时间不足**个月,已按实核算并核减未进场期间的费用。现第二年合同,西湾红树林湿地公园服务周期**个月,根据合同要求,需补回该点位因前期未进场产生的核减费用,并纳入合同总价;*、根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商请推动宝安飞行主题公园设备采购项目有关事宜的函》要求,宝安飞行主题公园选址于我街道南昌公园。该公园安保服务属新增内容,未纳入原合同外包范围,需增补服务事项。我街道于****年*月**日致函宝安区财政局,申请将南昌公园新增安保服务纳入服务范围。****年*月*日宝安区财政局正式复函,批复同意我街道与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并要求我街道做好合同签订工作,首次签订的补充协议服务期间从区财政局批准同意之日后到当前主合同到期之日止。合同补充协议费用在“公园广场公厕管养经费”中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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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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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前进二路***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号***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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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