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2026-09-30 00:00:00
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高自然资规拍告字[****]***号)
经高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亩均税收(万元)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 循环经济示范区,平安路南、纬十街西 | ****.** | 工业用地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公司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在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缴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二)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地块设有出让底价。
(四)本次拍卖地块按“标准地”进行出让,指标要求以规划条件为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六)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河北澍沃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河北澍沃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