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2026-09-30 00:00:00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天等县华隆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本更正公告(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天等县华隆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一)更正内容
本项目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号)第二十六条关于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应当至少增加*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涉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的评分项作如下更正:
更正事项一: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满分**分)
原基本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证,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更正后基本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证,【且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须至少有*名持有机械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证不能替代**证】,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更正事项二:其他主要人员(**分)
原基本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证,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更正后基本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证,【且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须至少有*名持有机械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证不能替代**证】,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二)投标截止时间顺延
因本次更正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相应顺延:
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下载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并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三、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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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天等县教育局(加盖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崇善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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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天等县天等镇教育路**号 |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城南区新城路西段南侧(阳光名邸)第**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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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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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荣强 |
项目负责人:庞青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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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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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签名)
****年*月**日
附件:附件*崇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天等县华隆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更正公告(二).*** 附件:附件*采取评定分离项目招标文件需调整内容.****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附件:[***********************]天等县华隆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