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河晋中市榆次区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EPC 总承包(二次)[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9-30
山西/晋中 变更澄清
潇河晋中市榆次区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EPC 总承包(二次)[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山西/晋中-2026-09-30 00:00:00

潇河晋中市榆次区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总承包(二次)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本项目为***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工作。为便于各潜在投标人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及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辅助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现对本项目补充公开设计报告及图纸资料。

重要提示:
本次仅补充提供设计报告、图纸资料,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作任何修改,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评标办法、工期、质量、资格要求、最高投标限价等所有内容均保持不变;
本次提供的设计报告及图纸仅作为投标人参考使用,不作为***总承包合同结算依据。本项目为***总承包,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最终实施以经审查批复的施工图文件为准;
投标人应自行研判参考资料,结合自身技术实力完成投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对投标人依据该参考资料所做理解、推断承担责任。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部分,仍执行原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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