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遴选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6-09-30
江西/南昌 招标采购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遴选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江西/南昌-2026-09-30 00:00:00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服务采购工作,确保招标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 学年度昌江黎族自治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服务内容

承担昌江黎族自治县*********、*********、*********学年度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服务项目全部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协助完善、采购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答疑补遗、结果公示、资料归档、协助合同备案、采购档案整理移交等政府采购全流程代理服务。

三、项目概况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琼教〔****〕**号) 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拟通过公开采购确定服务机构,为我县四至八年级、高一至高二年级在校学生提供*********、*********、*********学年度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服务,现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四、报名条件

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具备在海南省开展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相应条件,在人员、设备、资金、办公场所等方面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需要;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近三年内具有至少*项政府采购或招标代理类似项目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本代理业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五、经费预算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研学旅行服务项目最终中标(成交)单位承担,遴选不向参选机构收取报名费、评审费。

六、报名材料

(一)报名材料清单(全部复印件须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单独密封的报价函*份:报价函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下浮率,下浮率区间为*%—**%(含*%、**%),超出该区间视为无效报价;格式可自拟,须注明单位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密封袋外标注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项目拟配备专职从业人员一览表及相关执业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近*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个月)*个及以上类似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材料可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或法定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截图,所有业绩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意一日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资料真实性承诺函:承诺本次报名提交的全部资质、业绩、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承担取消参选/中选资格、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报名材料递交要求

*.报价函必须独立密封提交纸质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无原件不予受理报名。

*.其余报名材料提交纸质版*套,同时提交***格式电子版*份(*盘递交);纸质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加盖电子公章;文件编排有序、字迹清晰可辨。

*.本次遴选仅接受现场递交报名材料,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报名、线上上传等其他报名方式,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七、遴选办法

本次遴选由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组建遴选工作组开展资格审查及综合评议:

*.经资格审查后,有效参选单位仅*家的,该单位直接确定为本项目中选单位。

*.经资格审查后,有效参选单位≥*家的,同等综合资质、业绩、服务能力条件下,报价下浮率高(报价更低)的单位享有优先考虑权,报价不作为唯一决定性评审因素。

*.若出现参选单位报价下浮率完全相同的情形,遴选工作组结合单位综合资质、同类项目业绩、人员配置、服务保障能力等进行集体评议,择优确定中选候选排序。

*.若第一中选候选单位自愿放弃中选资格、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可按候选排序依次递补,重新核验资格后确定中选单位。

*.中选结果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海南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与中选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八、异议处理

参选单位对遴选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提出,书面材料须载明异议事项、事实理由及佐证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或未加盖公章的异议不予受理。 教育局收到书面异议后,于*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异议处理期间,暂停中选结果生效流程。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上午:*:*****:**;下午:*:****:**,超出该时段不再接收报名。

*.报名递交地址:昌江县石碌镇东风路**号,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二楼基础教育岗。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十、注意事项

*.参选单位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完整、有效,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情形的,直接取消参选或中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中选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项目采购涉密信息;按规范完成全流程代理及档案归集移交。

*.本公告发布媒介: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均在该网站发布,请参选单位自行关注。

*.本次遴选仅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研学旅行采购项目一定实施,因政策、财政等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取消或调整的,委托单位不承担参选单位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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