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虎贝镇镇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变更通知
2026-09-30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蕉城区虎贝镇镇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变更通知
福建/宁德-2026-09-30 00:00:00

蕉城区虎贝镇镇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变更通知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详情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投标截止时间 ********** **:**

蕉城区虎贝镇镇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变更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蕉城区虎贝镇镇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招标文件变更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号)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否则将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现更改为:工程建设地点:*、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号)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否则将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变更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乐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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