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2026-09-30 00:00:00
双柏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商铺)使用权 公开招租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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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商铺)使用权
公开招租公告*****〔****〕*号
受双柏县财政局委托,根据《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次会议纪要》文件要求,双柏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双柏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双柏县科协、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及双柏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个商铺使用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 标的坐落 | 建筑面积约 (㎡) | 底价 (元/月) | 增价幅度 (元/次) | 竞租保证金 (元) | 竞价时间****年**月**日 | 备注 |
* | 查姆大道**号,办公综合楼铺面**号 | **.** | **** | ** | **** | **:** | 租期三年,一年一付 |
* | 查姆大道**号,办公综合楼铺面**号 | **.** | **** | ** | **** | **:** | 租期三年,一年一付 |
* | 查姆大道**号,办公综合楼铺面**号 | **.** | **** | ** | **** | **:** | 租期三年,一年一付 |
* | 查姆大道**号一楼**号 | ** | **** | ** | **** | **:** | 租期三年,一年一付 |
* | 查姆大道**号一楼**号 | ** | **** | ** | **** | **:** | 租期三年,一年一付 |
* | 查姆大道**号一楼**号 | ** | **** | ** | **** | **:** | 租期三年,一年一付 |
* | 永青路*号,教育小区商铺**号商铺 | ** | **** | ** | **** | **:** | 租期三年,一年一付 |
* | 查姆大道****号商铺财政局一楼 | ** | **** | ** | **** | **:** | 租期三年,一年一付 |
* | 查姆大道****号商铺财政局一楼 | ** | **** | ** | **** | **:** | 租期三年,一年一付 |
** | 永青路*号,教育小区商铺**号商铺 | ** | **** | ** | **** | **:** | 租期三年,一年一付 |
** | 县政务服务中心原百货大楼(街心花园县政务服务中心侧边场地自助银行)**号 | ** | *** | ** | **** | **:** | 三年一次 |
** | 双柏县妥甸镇查姆大道**号科技局住宿底楼**号商铺 | **.** | **** | ** | **** | **:** | 租期三年,一年一付 |
** | 双柏县妥甸镇查姆大道**号科技局住宿底楼**号商铺 | **.** | **** | ** | **** | **:** | 租期三年,一年一付 |
** | 双柏县妥甸镇查姆大道**号科技局住宿底楼**号商铺 | **.** | **** | ** | **** | **:** | 租期三年,一年一付 |
** | 双柏县妥甸镇查姆大道**号科技局住宿底楼**号商铺 | **.** | **** | ** | **** | **:** | 租期三年,一年一付 |
特别说明: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期内如政府对该国有资产进行其他用途安排,承租人应无条件腾退国有资产交回双柏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除未到期租金外,对承租户装修等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二、经营及使用要求
(一)竞租方必须持照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二)竞租方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危害物品;不得经营有噪声的歌厅、舞厅等休闲娱乐等项目。
(三)竞租方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对墙体进行拆除,不得在墙体上开口打洞自行安装门窗,装修改造方案要先报双柏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同意后才能施工。
(四)竞租方不得将场地、房屋等标的物转让他人,对租赁期间自身的财物安全和公共安全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治维稳等相关工作。
(五)在签订承租合同后,因竞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支付合同期内剩余租期全部租金的**%作为违约金给出租方。
三、租期
招租商铺租期均为*年,以租赁合同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四、租金
双柏县城查姆大道**号,办公综合楼铺面**号、**号、**号商铺,查姆大道**号一楼**号、**号、**号商铺,双柏县永青路*号,教育小区商铺**号、**号商铺,查姆大道****号商铺财政局一楼、查姆大道****号商铺财政局一楼及双柏县妥甸镇查姆大道**号科技局住宿底楼**号、**号、**号、**号商铺按成交价为底价,按年支付,三年付清,双柏县县政务服务中心原百货大楼(街心花园县政务服务中心侧边场地自助银行)**号租金按成交价三年一次性付清,租户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由竞租方自行到相关部门缴纳。竞租方未按规定支付租金的,招租方可以取消竞租方的竞得资格,并由竞租方承担其违约责任。
五、增价幅度
商铺竞价的增价幅度均为**元/次。起拍价为起始价,竞价以增价报价的方式进行,竞租人在竞价时可以按**元/次或**元/次的整数倍增价报价。
六、申请报名及网上竞价的时间和地点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申请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节假日期间不受理**锁办理(网上报名不受节假日限制)。报名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三)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开始网上竞价。
(四)竞价地点:竞价地址竞租方可自行选择,如需到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的请提前三日与中心联系。
七、**数字证书办理
(一)本次国有产权拍租活动为电子化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意向竞租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二)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租人,须先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网上竞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办理**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报名的一律不得参与竞租。如因竞租人没有提前办理好**数字证书导致无法进行报名的,一切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三)如果意向竞租企业没有**数字证书的,请竞租企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国有产权竞租人角色(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租。如果意向竞租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数字证书,只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新确认是否注册国有产权竞租人角色,无须重复办理**数字证书。
(四)**数字证书办理地点为楚雄市永安路***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楼大厅**办理窗口,**小时技术支持热线:**********;企业及参与竞租的自然人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办理,其中自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注:**数字证书需要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请竞租人提前办理好**数字证书。意向竞租人为个体经营户或个人办理此项业务需缴纳**数字证书使用押金,每个数字证书押金为***元(费用由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此数字证书使用期限为*个月,在此期间仅限产权交易项目使用且只能使用一次,不允许用于其他项目。项目结束后在保证**数字证书完好无损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自行到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楼大厅**办理窗口退还押金。
八、竞租方的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二)完全认可标的基本情况,且完全接受未发现的瑕疵等有关规定;
(三)该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网络竞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
(四)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缴纳竞租保证金,提交资料全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价;
(五)报名需要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资料:
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保证金进账银行回单扫描件;(*)单位及人员信息注册承诺书扫描件。
自然人:(*)竞租方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保证金进账银行回单扫描件;(*)单位及人员信息注册承诺书扫描件。
如有疑义拨打双柏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话************咨询。
九、网上竞价及注意事项
(一)请竞租方于竞价时间开始前**分钟自行调试好电脑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楚雄州进入竞价系统等待竞价,如竞租方不能提前登录调试好系统的,在竞价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责任由竞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概不负责。
(二)招租标的在报名截止后,竞租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报价最终结果以网上竞价结果为准,网上限时竞价时长为每次*分钟,超过竞价时限无人报价,以网上最高报价成交,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如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任何突发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招租方概不负责。
十、保证金缴纳
户名:双柏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双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
注:缴纳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交错概不负责。
凡有意参加竞租者,竞租保证金应在****年**月**日**:**时前转入以上保证金专用账户并经确认到账后方能参与竞价,逾期不予受理和确认竞租资格。
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线下缴纳(只接受转账或电汇,缴纳竞租保证金与竞租方名称一致)。未竞得者其竞租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招租成交后,竞租方应与双柏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竞租方对公告和相关资料有疑问的,可在招租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双柏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咨询。
十二、本次招租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一)双柏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尹)
(二)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双柏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
* | 双柏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商铺)使用权公开招租公告*****〔****〕*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