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6-09-30 00:00:0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瓮马十一标项目经理部公开招标的信号工程项目已于****年*月**日*时**分在铁建云链线上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铁宁铁路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分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薛宁宁
项目负责人资质:法人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内蒙古东方佳誉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分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李志强
项目负责人资质:法人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泸州瑞洋弘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分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叶平
项目负责人资质:法人
注册(职称)证号:/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公示期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十一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