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敦煌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敦煌医学检验中心改造工程 (设备采购)三包
2026-09-30
甘肃/酒泉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敦煌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敦煌医学检验中心改造工程 (设备采购)三包
甘肃/酒泉-2026-09-30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敦煌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敦煌医学检验中心改造工程 (设备采购)三包
【信息发布主体:敦煌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敦财采〔****〕**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敦煌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敦煌医学检验中心改造工程(设备采购)三包”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敦煌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敦煌医学检验中心改造工程(设备采购)三包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万元

投诉人:新疆拉瓦锡科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拜城镇温泉南路团结社区(艺苑小区)*幢*单元***室

被投诉人*:敦煌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敦煌市沙州北路 ***号

被投诉人*:甘肃致远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肃州镇天汇小区商住楼**单元*楼东**号商铺

我机关依法对“敦煌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敦煌医学检验中心改造工程(设备采购)三包”采购文件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主观方案类评审因素澄清修正后仍存在未细化、未量化问题。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主观方案类评审因素“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培训方案”、“应急方案”、“项目验收、试运行及质量归档方案”澄清修正后,评分标准对每一种不符合情形均列明具体表现形式,扣分标准,不存在评审因素未量化、未细化、没有明确判断标准的情形,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号令)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以“默认锥孔传输+对其他技术路线附加 **根备用件”的方式变相限定技术路线,具有排他性。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调查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材料、投诉人提供的现有材料等,前述参数设定是两种技术路线,投标供应商可任选一种,并非强制必须满足其中一种,市场有三家以上品牌产品可以满足前述参数要求。备件配套要求属于采购人保障设备长期运维、减少停机风险的采购需求,不属于不合理抬高投标成本的歧视性条件,不具有排他性,设置内容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离子源加热温度≥***℃”远超项目实际需要,与合同履行无关。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调查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材料,前述参数设置是结合疾控检测工作实际制定,与项目实际检测工作需要相适应,属于保障仪器实现采购目的、保障合同履行的技术要求,市场有三家以上品牌产品可以满足前述参数要求,未限制充分市场竞争,不存在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不合理需求。不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以“默认一体成型四极杆+对其他设计附加二套备用”的方式变相限定技术路线,具有排他性。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调查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材料、投诉人提供的现有材料等,前述参数设定是两种技术路线,投标供应商可任选一种,并非强制必须满足其中一种,市场有三家以上品牌产品可以满足前述参数要求,不具有排他性;备件配套要求属于防止核心部件发生故障后的停机风险,维修周期及备件采购需求,不属于不合理抬高投标成本的歧视性条件,设置内容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参数*.*、*.*、*.** 组合整体具有排他性,实质上指向特定供应商。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调查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材料、投诉人提供的现有材料等,证明市场有三家以上品牌产品可以满足前述参数要求,不具有排他性、指向性,设置内容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新疆拉瓦锡科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前述投诉事项,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天内依法向敦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敦煌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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