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6-09-30 00:00:00
[吉安市本级]遂川县大坑乡上堆线至大丰村道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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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大坑乡上堆线至大丰村道维修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遂川县大坑乡上堆线至大丰村道维修改造项目于****年**月**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简易招标,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现将预中标施工企业及其建造师公示如下:
预中标单位:江西沂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艾桂香注册证书编号:赣****************
施工员:刘超辉质量员:易恩陈安全员:刘乐
材料员:周花萍劳务员:徐应云标准员:王沙沙
资料员:万辉平机械员:廖丽梅
招标控制价:*******元(本项目其中暂列金额*元,暂估价*元)
固定系数值:*.**
中标价:*******.*元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开标程序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遂川县大坑乡大坑村村民委员会
异议受理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受理投诉单位及联系电话号码:
投诉受理单位:遂川县交通运输局
投诉受理电话:************
遂川县大坑乡大坑村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