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6-09-30 00:00:00
| [*]南通市海门区十三号横河两侧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十三号横河两侧绿化工程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十三号横河两侧绿化工程施工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 工程类型 | 园林绿化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十三号横河两侧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十三号横河两侧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海门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十三号横河两侧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海数据审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立项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市海门区十三号横河两侧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标段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十三号横河两侧绿化工程施工 *.* 建设地点:海兴路至江海路段 *.* 建设内容:海兴路至江海路,绿化面积约*.***万平方米。 *.* 质量要求:合格 *.* 工程规模:海兴路至江海路,绿化面积约*.***万平方米。 *.* 工程合同估算价:*******.**元 *.*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工期:**日历天(竣工日期以四方验收中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供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的相应证明材料、双方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的****年*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可参考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园林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特别提醒: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年**月**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不含生产绿化、防护绿化)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自****年**月**日以来(近*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年**月**日以来(近*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年**月**日以来(近*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评标入围、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其他要求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潜在投标人,原南通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次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东布洲中路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兴 (档案大楼)中路***号同慧嘉园西门 联系人:洪先生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电话:*********** 传真:/项目负责人:唐青山 邮编:/传真:/ 电子邮箱:/邮编:/ 电子邮箱:/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东布洲中路(档案大楼)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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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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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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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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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十三号横河两侧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十三号横河两侧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海门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十三号横河两侧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海数据审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立项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市海门区十三号横河两侧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标段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十三号横河两侧绿化工程施工 *.* 建设地点:海兴路至江海路段 *.* 建设内容:海兴路至江海路,绿化面积约*.***万平方米。 *.* 质量要求:合格 *.* 工程规模:海兴路至江海路,绿化面积约*.***万平方米。 *.* 工程合同估算价:*******.**元 *.*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工期:**日历天(竣工日期以四方验收中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供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的相应证明材料、双方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的****年*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可参考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园林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特别提醒: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年**月**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不含生产绿化、防护绿化)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自****年**月**日以来(近*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年**月**日以来(近*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年**月**日以来(近*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评标入围、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其他要求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潜在投标人,原南通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次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东布洲中路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兴 (档案大楼)中路***号同慧嘉园西门 联系人:洪先生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电话:*********** 传真:/项目负责人:唐青山 邮编:/传真:/ 电子邮箱:/邮编:/ 电子邮箱:/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东布洲中路(档案大楼)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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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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