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6-09-30 00:00:00
(****年第*****号)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北*处房地产(****㎡)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年第*****号 ) 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北*处房地产(****㎡)出租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 ) 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北*处房地产(****㎡)出租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出租底价 | ***,***.** 元/年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租赁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项目概述 | 出租标的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北,现用途为宿舍、食堂、接待室、健身馆,总层数为*层,砖混结构,外墙刷涂料,塑钢窗,内为地砖地面,墙刮白,棚吊项,宿舍内门为木门,地砖,墙、棚刮白,设有会议室,背景墙,吊顶,地面铺地毯,墙刮白及涂料;食堂总层数*层,砖混结构,外墙刷涂料,塑钢窗加护拦,室内地砖地面,部分墙面贴墙砖、部分墙面刮白,棚为***吊顶或刮白,内有多处铝塑隔断,灶具等设施;接待室总层数为*层,砖混结构,外墙刷涂料,塑钢窗加护拦,室内地砖地面,墙、棚刮白,室内门为木门、铝合金门、塑钢门等,卫生间墙、地砖,***吊顶,蹲便;健身馆总层数为*层,混合结构,外墙砖混加彩钢围护,彩钢顶,塑钢窗加护拦,室内地坪漆,其中有一处房中房,二层,砖混结构,卫生间墙、棚刮白,***顶,蹲便。室内日常维修养护一般,通水、电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出租标的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期限为*年,出租用途为商业。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现场展示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一天与项目咨询电话联系。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 个, 延牌周期:* 个工作日。 | ||
| 出租标的地址 | 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北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 |
|---|---|---|---|---|
| 出租用途 | 其他 | 出租期限(年) | * | |
| 免租期限(年) | 配套设施 | |||
| 租金挂牌价格(元) | 租金支付方式 | |||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租金参考地段 | ||
| 参考租金(元) |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 |||
| 租金评估值(元) | ||||
| 其他信息录入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辽宁华清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年*月**日为估价时点的资产评估报告(辽华房估字[****]第**号)。为方便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本项目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公告期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本次出租标的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请各位意向方悉知该事项。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期满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手续; (*)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由承租方承担,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我方已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提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首期租金。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时,我方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我方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若逾期支付首期租金,每逾期*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租金的*‰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我方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在获得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资产出租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完成出租标的资产的交接,签订《资产交接单》。(明确自起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我方同意资产交接之日起之前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出租方承担,资产交接之日起之后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我方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我方同意同意本项目所披露附件:租赁合同(样本)全部条款及内容。 *、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标的资产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信息披露公告所载图片及附件清单仅供参考;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标的资产交接依据。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自愿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首期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进行信息披露公告。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赵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 ①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⑥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约定支付交易保证金外剩余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后,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其他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返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
| 成交租金递增方式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涉及 | ||
| 出租方名称 | 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沈阳市 |
| 出租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
| 注册地(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北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 | 元 | 法定代表人 | 金山 |
| 项目报名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