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屯溪区2026年度四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市本级】
2026-09-30
安徽/黄山 变更澄清
【更正公告】屯溪区2026年度四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市本级】
安徽/黄山-2026-09-30 00:00:00
安徽/黄山-2026-09-30 00:00:00
【更正公告】屯溪区****年度四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市本级】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天*小时*分*秒
累计办理时间: *天*小时**分*秒
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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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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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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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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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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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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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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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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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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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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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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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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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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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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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黄山市屯溪区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澄清与变更公告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屯溪区****年度四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公告的合同履行期限与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中的供货完成时限由“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修改为“合同签订后,于**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其中首批需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不少于****只并通过验收;第二批次需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不少于****只并通过验收;余下货物需于**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并通过验收)”。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山市屯溪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号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附件: 更正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