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本级]新余市高铁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2026-09-30
江西/新余 变更澄清
[新余市本级]新余市高铁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江西/新余-202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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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本级]新余市高铁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第*次答疑澄清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现将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正文(四)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材料以证明满足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材料中的第③点作出如下澄清:一、原文件第③点:③本工程对拟派驻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勤管理严格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 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赣建字〔****〕** 号)文件”。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处以违约金**万元/人/次,更换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处以违约金**万元/人/次。可更换的的情况按《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赣建字〔****〕* 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管理人员需在岗不少于**天/月,如人员未在岗且并未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的,处违约金*****元/人/次;人员缺勤或查岗未在岗处违约金****元/人/次。若管委会等上级单位检查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岗累计达*次或甲方检查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岗累计达**次,则按照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处以违约金**万元/人/次,其他人员处以违约金**万元/人/次。如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不到位,甲方有权约谈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场,并在项目现场蹲点帮扶管理,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处以违约金*万元/次,两次约谈未到场则可按照违约解除合同处理,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现澄清更改后为:③本工程对拟派驻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勤管理严格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 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赣建字〔****〕** 号)文件”。更换项目负责人处以违约金**万元/人/次,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处以违约金**万元/人/次。可更换的的情况按《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赣建字〔****〕* 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管理人员需在岗不少于**天/月,如人员未在岗且并未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的,处违约金*****元/人/次;人员缺勤或查岗未在岗处违约金****元/人/次。若上级单位检查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岗累计达*次或甲方检查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岗累计达**次,则按照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处以违约金**万元/人/次,其他人员处以违约金**万元/人/次。如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不到位,甲方有权约谈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场,并在项目现场蹲点帮扶管理,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处以违约金*万元/次,两次约谈未到场则可按照违约解除合同处理,并追究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