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明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一期工程)A标段工程[补充通知]答疑公告
2026-09-30
福建/三明 变更澄清
沪明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一期工程)A标段工程[补充通知]答疑公告
福建/三明-2026-09-30 00:00:00
福建/三明-2026-09-30 00:00:00
沪明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一期工程)*标段工程[补充通知]
沪明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一期工程)*标段工程补充通知(编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为********************的沪明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一期工程)*标段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与澄清:
*、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条内容:
本招标项目沪明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一期工程)*标段工程已由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基字*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三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沪明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一期工程)*标段工程已由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基字*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三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三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