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50号)
2026-09-30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50号)
吉林/长春-2026-09-30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兽药饲料及药物残留监测与管理*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春义和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至善小区*号***号房

被投诉人*:吉林省兽药饲料检验监测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号

被投诉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部分内容设置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八)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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