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暂停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海口学校(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工作的函
2026-09-30
海南/海口 变更澄清
关于要求暂停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海口学校(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工作的函
海南/海口-202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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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暂停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海口学校(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工作的函
摘要: 关于要求暂停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海口学校(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工作的函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年*月**日 *****年*月**日,公示期内接投标人提交书面质疑函,接监督部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暫停招标投标活动。因此本项目暂停招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