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09-30 00:00:00
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安全隐患整治及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宜昌市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安全隐患整治及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重新立项的请示》收悉。我委曾以宜发改审批〔****〕***号批复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因项目建设方案和投资金额调整,经研究,同意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安全隐患整治及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重新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安全隐患整治及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你单位申请,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解决系统性运行故障,强化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四、项目建设地址
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校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全面重建校内消防水管网、生活给水管网;开展校内消防水泵房专项检测与维修;修缮升级校园消防报警联动系统;实施室内外消防供水系统全套调试检测;新建室外不锈钢成品消防水池*座,扩建现有室外消防水池*座,同步敷设室外消防水池液位信号线至消防控制室。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相关要求。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部门预算资金和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个月。
八、项目代建管理核准意见
同意采取委托方式进行代建。
九、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项目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请接文后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同时原批复文件宜发改审批〔****〕***号予以作废。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