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发改委关于伍家岗区共和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6-09-30
湖北/宜昌 审批|立项|规划
宜昌市发改委关于伍家岗区共和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湖北/宜昌-2026-09-30 00:00:00
发布机构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文号
宜发改审批〔****〕***号
责任科室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科
主题分类
电力

宜昌市发改委关于伍家岗区共和***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宜昌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伍家岗区共和***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鄂电司宜供发展〔****〕**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变电站供电可靠性,满足伍家岗区东站片区新增负荷增长需求,同意建设伍家岗区共和***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国网宜昌供电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扩建**兆伏安主变压器*台、***千伏母设间隔*个;完善***千伏分段间隔*个;更换**千伏电容器间隔*个,配套建设无功补偿装置和其他系统二次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建设周期约**个月。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项目采取委托招标方式对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等进行招标,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评价等相关手续,根据本核准批复办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相关手续。项目建设期间请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配合投资主管部门强化项目建设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项目建成后,请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委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书面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年。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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