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十家子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朝阳县)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9-30
辽宁/朝阳 中标结果
辽宁省十家子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朝阳县)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朝阳-2026-09-30 00:00:00
[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辽宁省十家子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朝阳县)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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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辽宁省十家子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辽宁省十家子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朝阳县) 编号 ***********************
建设单位 朝阳县凌河保护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 秦淑红(异议处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市辖区 建设地点 朝阳市朝阳县大庙镇。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辽宁凌河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顾博凯 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
* 辽宁恒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姜姗姗 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
* 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元 *** 合格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苏生 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吉****************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郝红梅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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