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9-30 00:00:00
发布机构:广州宏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代理机构:广州宏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郑顺康项目负责人:肖伟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嘉禾望岗环卫停车场项目建设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期:支付比例***%,建设管理服务服务费支付程序:*.中标(成交)供应商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审核批准后按财政支付程序支付。 *.本合同生效且概算批复后**个工作日内,拨付至以本项目批复概算为基数重新计算的建设管理费金额的**%。*.在工程项目获施工许可批复后,拨付至以本项目批复概算为基数重新计算的建设管理费金额的**%。*.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结算前,拨付至以本项目批复概算为基数重新计算的建设管理费金额的**%。*.在工程项目结算并资料移交之后,拨付至本项目建设管理费结算金额的**%。*.在配合完成工程项目财务决算、资产移交之后,拨付本项目建设管理费结算金额的***%。 *.项目缓建的,则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计算对应比例的建设管理服务报酬办理支付。项目分期或分标段实施的,则按建筑面积比例办理支付。 *.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支付手续,付款的具体时间以相关部门批准拨付时间为准,因审批导致支付时间延长,不属于采购人的违约。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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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区政府征地办)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贤北街*号广州设计之都**栋***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宏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市白云区兴湖街*号之三*栋***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州宏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广州宏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