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营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吉船财采购〔2026〕1号)
2026-09-30
吉林/吉林 质疑投诉
吉林市船营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吉船财采购〔2026〕1号)
吉林/吉林-2026-09-30 00:00:00


吉林市船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我局依法对你单位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项问题,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设置对企业规模的不合理限制以排斥中小企业的评审因素。“吉林市船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第一条第(四)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五条的情形。

二、处理结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要求,现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请你单位认真组织整改,确保在以后的政府采购项目中不发生此类问题,并在**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单位。

吉林市船营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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