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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标段建设项目(三期)临时用地复垦初步验收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中小】

关于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标段建设项目(三期)临时用地复垦初步验收意见的公告

依据用地单位申请,我局于****年*月**日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标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踏勘,验收组提出了复垦验收意见,主要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获批的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标段建设项目(三期)临时用地,位于太湖县天华镇合铺村,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不含耕地),用途为运输便道,使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复垦情况

该临时用地已按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完成复垦,复垦总面积*.****公顷,农用地功能已恢复,建设用地已恢复原状,复垦率***%。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验收组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验收组认为该验收方案调研深入,内容完整,复垦单元复垦情况良好,原则通过,并提出整改意见,复垦义务人根据验收组意见落实了整改,经各属地乡镇和村确认,初步验收意见为合格。

现对以上的验收意见进行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单位: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

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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