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6-09-30
浙江/金华 质疑投诉
义乌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浙江/金华-2026-09-30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义乌市美帆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义乌市教育局****年直饮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殷豪

*、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丹溪一区**幢*单元***室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义乌市美帆商贸有限公司参与义乌市教育局****年直饮机采购项目投标中标,****年*月*日,义乌市美帆商贸有限公司放弃中标项目,构成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陆拾贰万伍仟壹佰陆拾元整(¥******.**)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仟壹佰贰拾伍元捌角(¥****.**);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义乌市财政局

*、联系人:采监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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