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 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信用等级评定为 * 级或未被交通运输部 ****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列为 * 级;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根据鹤政务发〔****〕* 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 ”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深化“放管服 ”改革,不断优化我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以下资格要求只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即可: ①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的承诺函; 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承诺函; ④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已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