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的澄清文件
2026-09-30
四川/攀枝花 变更澄清
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的澄清文件
四川/攀枝花-202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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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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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修改为:“(*)中标候选人排序(实施评定分离定标方式的,不公布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二、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细化为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和“*.*.*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规则、程序”;投标人须知正文*.*定标同步细化为*.*.*和*.*.*,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和*.*.*对应。
三、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分办法” 评标办法(正文)“*.评分办法”修改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本章第*.*.*项约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四、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分办法” 评标办法(正文)“*.*.*”修改为“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前附表第*.*款原则以标明排序或不标明排序的方式(不标明排序的方式适用于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机制的情形)推荐中标候选人。以不排序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应逐一出具评审意见,相关评审意见应针对性阐述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优点、不足、可能存在的风险等。”
五、上述修改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同之处均作相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及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本次补遗书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投标截止时间不进行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