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吉思汗庙消防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9-30
内蒙古/兴安盟 变更澄清
乌兰浩特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吉思汗庙消防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蒙古/兴安盟-2026-09-30 00:00:00
乌兰浩特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吉思汗庙消防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吉思汗庙消防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成吉思汗庙消防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关于〈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试行)〉有关问题的复函》及《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成吉思汗庙消防工程有关问题的复函》上述文件中工作指南为不公开内部业务工作指引,甲方在本次项目招标及合同签订阶段未收悉该文件。《复函》对投标人资质有高于本次采购文件的更高等级要求,现有中标结果无法满足《工作指南》相关规定。甲方将相关情况告知投标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现终止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时间详见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成吉思汗庙消防工程)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关于〈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试行)〉有关问题的复函》及《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成吉思汗庙消防工程有关问题的复函》上述文件中工作指南为不公开内部业务工作指引,甲方在本次项目招标及合同签订阶段未收悉该文件。《复函》对投标人资质有高于本次采购文件的更高等级要求,现有中标结果无法满足《工作指南》相关规定。甲方将相关情况告知投标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现终止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时间详见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原公告的合同包*(成吉思汗庙消防工程)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成吉思汗庙消防工程)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兰浩特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星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盛华东岸小区**号楼***号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鑫

电话:***********

内蒙古星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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