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2026-09-30 00:00:00
|
|||
|
|||
| 名 称: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防爆手机采购询价的公告 | |||
|
|||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防爆手机采购询价的公告
为提高我局执法效能,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公开采购*台防爆手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防爆手机采购询价。
二、采购单位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数量:*台。
(二)最高预算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即每台手机单价不超过****元。该报价已经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税金、人工、运费、售后维修等费用,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三)配置要求:
*.防爆等级:** ** *** ** **以上,** ** **** ****℃ **以上(提供防爆证书)
*.防护等级:≥** **(提供检验报告)。
*.电池容量:≥*******长续航防爆电池。
*.后置摄像头:≥*****,支持夜视。前置摄像头:≥****万像素。
*.支持**/**全网通网络,搭载安卓系统,使用触摸屏。
*.储存容量:≥****。
*.***核心:主频*.****(以上)
*.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至少提供*年整机免费邮寄维修服务,*年碎屏免费邮寄维修服务,*年电池免费邮寄维修服务,以及后续软件升级及技术支持。
四、报名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报价表(其中包含防爆手机的详细产品规格书及技术参数、产品价格、交货周期及付款方式的具体安排、售后服务政策及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限、维修时间等)。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及行业相关资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报名截止前*日内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和信息报告作证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供应商需按以上顺序编制报价文件,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需密封递交。需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五、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内供货到位。
(二)交货地点: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评选办法
(一)由我局组织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名单位是否满足本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主要审核报名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准确等。
(二)在通过初步评审前提下,根据报价单位提供的服务方案及报价等相关材料按“综合择优选取法”进行评审确定中标服务单位。一经中选,则中选价即作为参选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包干价”,合同履行期内参选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增加合同费用。中标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七、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提交报价,地点:海南省东方市东方大道**号综合行政执法局*楼***办公室,联系人:邢先生,联系电话:*************。
八、报名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的工作日(*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逾期不予受理。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月**日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