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9-3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数智化现代畜牧综合实训中心(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天举巨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天圣路**号***号楼科创空间***
被投诉人: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崇州市羊马镇永和大道***号
被投诉人: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楼***座
相关供应商:南京莱医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号**南**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年数智化现代畜牧综合实训中心(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以“材料不全”为由驳回质疑的理由不成立,要求补充的材料并非法定必要材料,属于故意设置障碍阻碍供应商依法维权。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中引用特定供应商产品专有名称,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排他性,排斥其他供应商准入。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中演示环节设置不合理,以特定要求、资格条件来排斥其他供应商准入参与该项目。
投诉事项*:“履约能力”评分项中业绩条件设置过于狭窄,属于以特定业绩要求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
投诉事项*:“人员配置”评分项要求特定高级资格证书,属于以特定资格条件排斥其他供应商准入。
投诉事项*:大量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属于以特定条件限制供应商准入。
投诉事项*:▲号重要技术指标数量过多,形成技术壁垒。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