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共签三年,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二年,合同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总金额******.**元,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维保服务,第一个考核周期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年度服务期满且每个周期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剩余**%。,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支行(湖南旭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无
*.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雷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室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自检:工程师完成维修后,首先自行进行功能、性能和安全测试。
互检/科室检验:邀请设备使用科室的操作人员共同验收,确认设备恢复正常。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 *. 预防性维护检查: 按标准**清单完成各项检查。详情见保养工单
· *. 故障排除与修复:详情见附件设备服务记录单
· *. 图像质量校准与检测: 使用水 模体,关键指标符合标准。
· *. 安全性检查: 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辐射安全(如适用)检查完毕。
· *. 设备清洁保养: 设备内外、探测器、准直器、显示屏等已清洁。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每次服务后,通过短信、邮件或系统自动推送满意度问卷,收集临床科室的反馈。对不满意项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并跟进改进。
(*)履约验收标准:
设备开机率全年须达到**%以上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乙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 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知识产权其他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有权提出索赔。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采购人应按设备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及日常维护,并保证设备所需电源、水源的正常供应及开启和关闭以及温度、湿度等环境的要求。
*.采购人应保证机房防盗窃及鼠患。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的机器故障,不属于乙方免费服务范围。
*.采购人应在维修期间给予乙方应有的协助并提供机器相关资料和软件。
*.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采购人应及时通知乙方。
*. 采购人应保守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或全部包括乙方的销售、市场、技术、维修以及任何其他被告知或从另一方取得乙方的信息;无论此信息在本合同中是否标明或界定为机密。同时不得将该信息用于非本合同所述的目的。本条规定的保密期限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继续有效。因采购人违反本条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有权提出索赔。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每年每台设备提供不限次数的维修服务,包括人工和更换配件的全部服务;提供一年至少*次的定期维护与保养,定期的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机械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等,保养中需要更换的损耗品和配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 维保方工程师对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后,维修维护报告单应有医院科室工作人员的签字认可。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初次电话响应时间*小时,工程师**小时内现场响应,**小时内故障排除。
*. 设备开机率全年须达到**%以上(以***天、每天**小时计算),如果此开机率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达到,则停机时间超过*%的部分,按*:**顺延保修期。
*. 在保修合同执行期间,原生产厂家有免费升级的新软硬件版本,如采购人需要,乙方免费为采购人升级原生产厂家的新软硬件版本。
*.乙方在设备更换时,生产厂家为乙方提供与原设备型号一致的原厂全新备件,安装完毕后达到设备新装标准。
*.每台设备提供至少*名专职专业维修工程师名单,并在本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派出专业人员对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二次/年的操作等专业培训,使之能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
*.乙方在医院维修过程中发生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承诺在三年维保期内需提供不少于*个原厂*射线球管的更换,如维保期内未进行更换原厂球管,则维保到期后赠送*个原厂球管,若维保期内更换了*个原厂球管,则维保到期后赠送*个原厂球管。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末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因不可抗力(如火灾、水灾、地震)造成的损坏。
*.因操作人员未按规程操作导致的非设备本身故障。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