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30
四川/巴中 质疑投诉
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巴中-202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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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巴中市恩阳区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智远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号招商城市主场*座****
被投诉人: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
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马鞍社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楼
被投诉人:四川信成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号(丽景苑*幢)*单元*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信成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巴中市恩阳区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一:采购人、代理机构拒不说明主观评分扣分的事实依据,以“内部资料”为由拒绝提供评分明细表和复核报告,质疑答复不符合**号令第十五条的法定要求,构成“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实质剥夺了投诉人的知情权、质疑权和投诉权。投诉事项二:评审专家对同一份响应文件的主观评分差异达***%且无任何解释,采购人答复以“主观分差属正常”为由搪塞;成交结果公告所载平均得分经算术核算证明采购人代表评分被隐匿—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代理机构未依法履行复核职责。投诉事项三:主观评分项扣分无事实依据—投诉人响应文件完整覆盖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个方案子项、不存在任何磋商文件定义的“缺陷”,专家扣分属于无依据乱扣分,且该扣分直接影响成交结果。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