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5号)
2026-09-30
河南/新乡 质疑投诉
辉县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5号)
河南/新乡-2026-09-30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新乡-2026-09-30 00:00:00
辉县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辉县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辉县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辉县市城市管理局辉县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号附***号*层***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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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修改后的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页评分标准中“售后服务及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配备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应急方案体系与措施、验收方案”等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模糊缺陷认定词汇不当扩大评委主观裁量空间;*、缺陷认定标准与采购需求脱钩;*、人员配备方案变相将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运输车辆行驶证或运输合同佐证要求不当,增设投标人投标成本。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辉县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