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交流关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租赁业务的咨询
2025-03-24
广东/深圳 招标采购
互动交流关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租赁业务的咨询
广东/深圳-2025-03-24 00:00:00
请问:在深圳市辖区内一家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的公司,在经营出租“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业务降脚手架”业务中。出租单位是否应该提供出租标的物的:*、合格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足额交付给承租人可以组装成满足使用的合格产品;*、是否必须核实承租人是否有使用的资质证书;*、是否应该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完善准确的标的物名称和型号及出租标的物的数量及判配件清单;如果以上的五种行为分别没有达到,应该怎么处理出租单位。谢谢! 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的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中,“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属于机械产品。您所述的出租方未提供产品的合格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以及认为出租的机械产品非合格产品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应由市监部门予以处罚。至于核对承租方的使用资质问题,非我局业务范围,我局不掌握该产品的使用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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