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交流关于凤鸣水岸花园等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变更和续租问题咨询
2025-04-23
广东/深圳 变更澄清
互动交流关于凤鸣水岸花园等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变更和续租问题咨询
广东/深圳-2025-04-23 00:00:00
你好,想咨询*个关于凤鸣水岸花园等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问题。 *.在《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中海明德里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申请条件“(三)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纳社会保险*年以上”,此条款是否指申请人“历史累计缴纳社保满*年(允许中断)”,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纳状态即可?即不要求申请时间点前一年内必须连续缴纳社保满*年,只需累计满*年且当前在缴? *.若家庭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原共同申请人符合《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家庭整体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是否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共同申请人变更为主申请人?具体变更流程为何?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续租需“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是否指续租凤鸣水岸花园等保障性租赁住房满足本办法第十一条的条件即可申请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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